人大三溪口街道工委:《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实施确保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制化
2019年11月29日,《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项实践呼唤的创制性立法,填补了人大监督街道工作的法制“空白”,为更好引领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支撑。
街道的设立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规律,但街道一方面仍然承担着原来乡镇的经济发展、财政和社会管理任务,大部分还承担着县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可支配资金数量较多;另一方面,由于街道属于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不畅通,出现了民意反映“断层”、民主渠道“缺失”、人大监督“缺位”等局面。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加强,要求在街道层面议政监督的呼声越来越大。
街道既没有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更没有属于本级的人大代表,人大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群众意愿与办事处决策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桥梁。谁为街道群众代言?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街道人大工作者。为了破解这个难题,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创新居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民主议事制度,在实践过探索建立了选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居民议政会等等,这些探索和尝试有效弥补了街道人大工作的短板,促进了政府决策与群众意愿的同频共振。各地人大街道工委在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职责不明确、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18年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并同步开展相应地方立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人大代表和广大选民参与监督政府工作有了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县级人大常委会是街道人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将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审议人大街道工委年度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等职责作了规定。
《条例》还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履行的10项法定工作职责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应当做好的8项工作内容,其中明确将对街道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纳入工作范围。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对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着重监督街道重点支出、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情况,并及时将监督有关情况报告县级人大常委会。
《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于每年初组织召开街道居民议事组织会议,听取其对街道有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居民议事组织票选推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等作了明确。同时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可以组织街道居民议事组织成员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目前,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任务,健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和会议制度,强化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中坚力量作用,破解人大对街道工作监督的瓶颈,推动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工作片等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强化谋划部署、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挥街道居民议事会。深入贯彻中共bbin体育:委《关于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的意见》,完善协商议事格局。一是认真推荐议事员,优化议事员结构,更好地体现代表性、广泛性、先进性、专业性,原来的选民代表转任议事员,充分推荐其他各条战线的优秀人员建立街道第一届居民议事会(党工委研究审核并发文)。二是制订居民议事会章程,强化议事协商能力,提升街道居民议事会的法律地位和议事权威。三是加强议事员的履职管理和监督,建立议事员履职登记、述职、激励和约束制度,开展履职评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提升议事员的履职积极性。
三、拓展居民议事会民主议事、监督职能。及时召开街道第一届居民议事会第一次会议,认真讨论、协商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重点项目等计划安排及其执行工作,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深化民生实事项目票选推荐制度,着力做好项目征集广聚民意、项目票选充分会商、项目办理合力监督、项目实效评估等“四篇文章”。设立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定额保障资金,增强街道办理民生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选精、定准、办实。
四、明确人大街道工委重点任务。一是严格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点报告街道居民议事会作用发挥、开展工作监督、会商民生实事项目、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群众呼声、办理常委会交办任务、选举等工作情况。二是规范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和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工作情况,并根据议题邀请辖区人大代表、议事员和有关人员列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是人大街道工委议事规则、预算监督、政情通报、代表(议事员)活动制度、督办代表建议、联系群众等制度,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开展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丽水市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遵循“场所便民、人员到岗、制度完备、活动有序、运行有常、富有成效、群众信赖”的目标要求,完善软硬件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将人大代表联络站建成交流经验、提升能力的“学习之家”,议政督政、依法履职的“履职之所”,联系群众、汇聚民意的“服务之地”,为扎实推进“两个机关”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深入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主题活动,争当人民群众的代言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平安和谐的守护人、社会事业的热心人。
人大街道工委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声势、有深度、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让《条例》内容和全国两会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人大街道工委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努力提升基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更加注重强化党的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人大工作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街道人大工作的创新提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创新提升,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重要窗口”青田之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