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政协被定性为专门协商机构,更加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协商体系中的作用和定位。这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又一次飞跃提升,使得人民政协的特点更加突出,有效增加了社会公众的政治认同和价值认同,必将大大提升人民政协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新时代;专门协商机构;思考
作者简介:金宙强,男,bbin体育:政协委员, bbin体育: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商务中心主任,经济师
纵观世界各国政治体制及民主模式来看,我国的人民政协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是我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自1949年成立以来,人民政协作为人民群众重要的参政议政的机构,始终紧扣每一阶段我国的发展脉搏,秉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以关注党和国家核心为任务,不断丰富其履职内涵,在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随着改革的进入深水区,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如何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用做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新定位,是全面提升政协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该阐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重大意义
性质定位实际反映了一个组织、机构的本质特征,决定其职责所系、使命担当和行动逻辑、实践价值。回顾人民政协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随着我们党对人民政协重要地位的认识不断增强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社会主义矛盾的转化,其性质定位也在不断发展,总体上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完善、从单一到丰富的演变过程。
1、从“专一”协商机构到重要渠道的转变。由于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有天然联系,以至于人们常常把协商民主视同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或者认为人们政协的政治协商就是协商民主。甚至有些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包括有些学者,仍然习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囿于人民政协范畴加以理解和解读,视协商民主为人民政协所独有,或将其等同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因此,厘清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商民主及其他渠道协商民主形式的关系,准确界定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角色、地位和价值功能,对于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独特作用,体现社会追忆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至关重要。
2、习近平关于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进一步强调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同时做出了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论断,并提出要“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全过程”。其实,“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都是给新时期的人民政协作用的定位,二者“一体二表”,有联系也有区别,共同体现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只是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七大渠道”中,人民政协协商是重要渠道;相较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其他机构而言,人民政协是专门机构。然而,重要渠道作用的发挥要以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地位为依托,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地位的确立要以重要渠道作用发挥来体现和巩固。
习近平关于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体现了“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必然要求,准确、严谨地定位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角色、地位、价值和使命,是我们党对人民政协作用认识的重大进展,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的与时俱进。把人民政协定位为专门协商机构,与人民政协组织的性质定位高度吻合,决定了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行动逻辑。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组织属性和作用定位,意味着人民政协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履行都必须体现协商民主的要求,建立在一定程度的民众话语权实现的基础上,努力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更好实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的统战目标。
二、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基本特质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不可替代集中体现于其独特的民主形式,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其独有的特质和优势,使民意的充分表达有更可靠的制度保障。在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好以下三方面关系,坚守自身的性质定位和价值功能,确保不偏离政协协商的方向。
1、正确处理决策和献策的关系。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是不执政而参政议政、不决策而献计献策、不立法而建言立论机构。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应以政协章程和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不断拓展形式、丰富载体、延展渠道,进一步发挥协商平台、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等优势功能,更好地联结群众、服务群众,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正确处理权力与聚力的关系。六十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人民政协虽不是权力机关,但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个作用建设习近平反复强调的聚力作用。政协聚力不靠权力,靠的是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靠的是不断培养形成的一种有益于凝民心、聚民力的协商生态和协商文化的感召。
3、正确处理主体和平台的关系。一直以来,人们对于人民政协是协商主体还是协商平台一直有疑惑、有争论,也有实践探索。不少人都存在理解的偏差,以为政协协商就是政协与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开展协商,人民政协是协商的一个主体。习近平关于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的协商机构的论断,从根本上为人们澄清了认识的误区,即人民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发挥好人民政协的协商平台作用,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氛围,使参与协商各方意见在政协平台上能够得到理性有序的表达;重点在于提高政协委员协商建言的能力,帮助委员懂政协、会政协、善议政。
三、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特点在“专”,优势也在“专”。人民政协就是专门从事协商民主的,将协商民主贯穿于其履职全过程,体现在其组织性质和功能中。相较于执政党、人大、政府协商在协商后或作出重大决策、或形成国家意志、或开展某一行政活动不同,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只是进行协商,通过协商形成共识或接近共识,然后作为政策建议提供给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优势主要包括组织系统的完整性、利益表达的整体性、意愿支持的客观性、协商活动的自主性、协商过程的能动性等,这些都是其他协商机构所不具备的。也正由于人民政协的优势和经历六十多年的历史锻造,成就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特质。
一是最具专业性。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其他渠道协商形式相比,人民政协协商已有长期的政治实践和理论积淀,具有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且日益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有较好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协商民主流程更加完备,协商形式载体更加多层多样,且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二是最具包容性。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组织”的政治定位决定其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包容性,而“政治协商”的功能定位也决定了该协商民主渠道形式的包容性、多样性以及社会性。人民政协既自成体系,又与其他层面协商民主有着密切联系,成为各渠道协商的交汇地。
三是最具权威性。这是源自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的相对规范性、完备性,更源于其突出的协商能力与协商的实际效用。
四是最具凝聚力。发挥好人民政协的凝心聚力作用,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人民政协的政治定位、组织体系、成员构成等方面的优势,决定了政协协商相较于其他渠道协商形式,更有利于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得到兼顾,更有利于联接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统一关系,更容易形成权力运作与公众参与的互动机制和人民民主的发扬。
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建议
1、政治方向正确不偏移。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首要在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要不断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通过拓展民主协商活动载体、丰富民主协商活动形式、规范民主协商活动程序、健全民主协商活动制度,全面履行我们党赋予其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政治责任。通过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领导,凝聚各方共识,寻求拥护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公约数,助推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协商是政协的根本特征,政治是协商的根本属性。要担当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就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立足全面准确反映民意,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力求仪政议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3、加快协商能力建设。协商民主贵在协商、重在协商、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要不断加强高水平参政议政人才培养机制、政协委员遴选生成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引导政协委员把为民意识体现于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和各环节,切实增强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效率。
4、努力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矛盾的变化,围绕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在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协商实效上下功夫。二是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及重大决策部署。集民智、汇民意,努力在协商中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促进各项决策部署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得以科学高效推进实施。三是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效的建议。努力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政协协商工作就深入到哪里,群众的意愿集中在哪里,政协协商工作就集中到哪里。
5、努力坚持“两个走”。一是要让群众走进政协。人民政协不仅要为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表达意见提供空间,还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让民意在这个平台上得到充分表达,夯实政协协商的社会基础。二是推进政协走进群众。不断深化人民政协组织自身的改革,特别是加强政协委员的主体性建设,把推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履行职责的立足点,不断增加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自觉意识、能力水平,进而带动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健康发展。
例如,深圳市政协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搭建起一个多维度的协商议政平台—“委员议事厅”。一是将“在政协”协商延伸“到公众中”商量。“委员议事厅”地点设在深圳市中心书城大阶梯广场,现场完全开放,没有任何限制,对市民不设门槛。市民愿意来听就听一会儿,想走便可以走。“委员议事厅”的运作模式改变了政协协商主要发生在政协内部、集中在上层精英、局限在办公大楼的传统做法,使政协协商向社会开放,做到“开门议政”。二是议事没有判决但找到了共识和最大公约数。“委员议事厅”通过“议”,给社会各方面提供了话语权;通过“议”,沟通信息、交流思想、释放情绪;通过“议”,真正做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以政协协商促进多元主体形成共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三是发挥了政协委员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作用。“委员议事厅”把协商民主的平台搬到市民中间,同时注重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既是协商的主体,又是协商的推动者、引导者。通过这一平台,委员们能够现场给市民提供解释和咨询,说事实,讲道理,传递理性声音,同时在与各方的碰撞、交锋与反思中使自己得到提升,让自己的履职更专业,更有水平。
6、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过程中,既要谋求多数大众的共识、让多数人满意,也要包容少数人的意愿、尊重少数人的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当体现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的双重要求。人民政协要广泛接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有效参与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充分动员和尊重引导与议题相关的社会公众参与协商或设置议题,享受充分的话语权。例如,湖北仙桃市新建垃圾焚烧厂事件。2016年,仙桃市一个已经建设两年还未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遭到邻地群众公开游行喊停,引发了一个不小的群体事件,仙桃市政府宣布停建发电。停建以后事情是平息了,但修建垃圾发电厂涉及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不建又不行,但怎样重启?最后是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进来,通过调研、提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就群众关切的赔偿问题、安全性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对重启垃圾发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与群众进行沟通,弥补了过去协商不够的问题,最终重启了这个发电厂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