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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凤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7号建议《关于解决三溪口街道上岸村村民出行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交车无法通入上岸村内的原因:
根据省交通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浙交〔2021〕144号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站立式公交车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行站立式公交车的道路标准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根据公司调查,330国道至上岸村的道路等级为四级,不满足站立式公交车通行标准,所以无法将6路公交车延伸进上岸村内。
二、解决上岸村村民出行需求的方案
延伸线路需提升道路等级,建议由三溪口街道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330国道至上岸村路段进行改造升级,使其达到符合站立式公交车通行的三级道路标准。如此才能够将途经线路延伸至上岸村内。
感谢你们对公交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双康
联系电话:057865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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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