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拟定实施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开展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扶持,落实就业监测和就业登记制度,实施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和情况分析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开展公共创业服务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创业培训,开展认定、管理和服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落实失业预警和失业登记制度,组织失业统计监测、调查统计,开展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和职业指导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咨询,指导全县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开展对外劳务协作、交流合作和开展其他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资金(基金)〕筹集预算、使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开展资金(基金)稽核检查和风险预防工作。
(七)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完成bbin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