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in体育:医疗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在医疗保障领域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医疗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现将《bbin体育:医疗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予以公示。
附件:
1.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试行)
2.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流程图
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 1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试行)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相关法律条文 |
330236006000 | 对定点医药机构未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一 )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者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二) 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 三 ) 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四 ) 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五) 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六)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七) 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 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附件 3
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医保执不罚决字〔 〕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或者姓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或者身份证号码、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等)。
现查明,( 全面、客观地阐明案件来源以及违法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的叙述)。
以上事实有 (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为,你 (单位)(具体违法行为) 的行为,违反了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 的规定。
鉴于你 (单位)(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故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 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局 ( 印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