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青农发〔2024〕44号)文件要求,通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级复审的方式,开展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站)
受理电话:0578-6099765
联系地址:bbin体育: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邮编:323900。
附件1:拟认定2024年度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bbin体育: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