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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劳动关系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监察执法科牌子) |
机构简称 | 劳动关系科 |
机构负责人 | 朱磊 |
机构地址 | 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3号 |
联系方式 | 0578-6831147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机构职能 | (一)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 (二)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三)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 (四)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五)发布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场指导价位,负责综合工时制、劳务派遣用工审批。 (六)参与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县农民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承担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农民工工作等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