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叶晓东、陈建林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8号建议《关于推进历史违建房屋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对接。县三改一拆办收到建议件后,第一时间与代表取得了联系,并由徐立光副主任牵头,对接二位代表,了解对接有关工作。
(二)专题研究。县三改一拆办召开会议,专题召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等部门,就如何推进本县历史违建处置工作进行研讨,形成下阶段处置思路。
(三)依法推进。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bbin体育:实施〈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细则(暂行)》(青政发〔2014〕62号)和《bbin体育:实施〈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细则(暂行)的补充意见》(青政发〔2014〕10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省市关于违法建筑“清零”的目标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分类处置方案。
二、集中攻坚处置
下一步,相关处置方案经县政府审核通过后,迅速组织实施,加快处置进度,解决群众现实需求。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和三改一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bbin体育: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
主送:叶晓东、陈建林代表。
抄送: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衔代表所在的代表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