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立胜等代表:
您领衔的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6号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整治温溪镇瓯江两岸臭气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做出工作部署,并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赴现场开展调研,现将有关工作开展与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应尽职责,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在顾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坚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污染综合整治,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回应信访问题。关于温溪瓯江沿岸,特别是沙埠洲头财富家园小区一带反映经常有恶臭异味影响的问题,我局在第一时间介入,对每次信访投诉都做到件件有回应,加强与信访群众的沟通反馈,先后4次会通温溪镇政府与信访群众当面座谈会沟通交流,多次走访周边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与呼声。
(二)积极开展问题处置。位于港头工业区的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成革生产企业,该公司是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业。针对群众的信访投诉,以及您在人代会上所提的建议,我局积极作为:
一是对企业开展全面“体检式”检查。一面组织局内各科室对企业开展检查,一面邀请省市环保专家及合成革行业专家赴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突击检测,同时商请丽水市监测中心站采用“走航车”开展周边环境走航检测,掌握企业的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二是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24年对企业在环保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0万元。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企业开展调查核实中,发现企业确实存在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造成臭气扰民问题。在我分局督促下,企业也意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环境问题,并开展了以下整改:
1.对生产车间密闭性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
2.投入60余万,新建并投入运行二甲胺废气治理设施1套(四级酸喷淋+两级水喷淋);
3.投入80余万完成对废水调节池进行封闭,减少废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4.投入500多万建设新污水处理系统,提升废水处理能力,减少废水中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目前该废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开始调试。
四是将企业的信访问题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报告。当前企业突出的厂群问题单靠我局一个部门难以有效解决,我局已于5月份将企业问题向县政府作了书面专题汇报,希望能引起县领导关注,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二.下步计划
虽然企业落实了整改,但由于合成革行业废气污染治理难度大,臭气问题难以彻底解决,导致群众的投诉仍然较多。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附近群众的走访沟通,及时了解恶臭异味对周边的影响,继续将该企业的整改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加大对企业问题整改的督促,争取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